进击的傲娇

Abgrund_叫我大巫:

我们经历了庄羽告四娘,四娘赔款不道歉现在俨然新生代旗帜,而庄羽工作上遇到四娘曾经的合作方都被为难,且有一些人士在电视报道中坦言“如果这场官司当初我来打,庄羽不可能赢”;我们经历了琼瑶告于正,于正至今依旧扯着古装与改编的大旗四处活跃;现在我们正在经历4s和《锦绣未央》。


好笑的是,前两场官司原告告抄袭其实都告赢了。


前几天金古温梁的温瑞安进入提告锦绣未央抄袭的团队(因为温先生也被这本书的作者抄袭了),微博上关注这件事的时候看着温先生的文字真是感动得泪流满面。


我们力量微小,我们人微言轻,我们不能做出什么大事。
但这从来不是我们放弃呐喊放弃发声的理由。


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力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。
没有人拥有评判/审判别人选择的权力。


但是,我希望对每个看到这段话的人说以下这些话:


抄袭与盗版不同于借鉴、致敬或戏仿等,抄袭与盗版是对于原创生命的偷窃与扼杀。
大陆的音乐市场的例子近在眼前,盗版猖獗从八十年代之后就对行业与市场造成非常恶劣的打击。


当每个人都能抄抄成神,谁还愿“批阅十载,增删五次”,穷尽一生只为了写出“满纸荒唐言”?


当每个人都不在乎来源不在乎版权,抱着“只要好看就可以了啊其他我不关心的”这样的态度,可谁还愿耗尽心血去做那被抄袭的原作?


原创的生命力在我在你,在每个喜爱文化产品(文画影视音等)的人手中,在我们每个人心里。
它本是燃烧生命点亮的火光,求你,别让它熄。


Hesper:



不写什么标题了,但是最近确实是有一些事情不尽如人意,以下是一件小事




前两天陪我朋友去书店买书,然后她想买某本小说(正好是当下某部热播电视剧的原著,我也不说是哪部了),我告诉她这本书是抄袭的,她也不以为然,并表示仍然会去看。




其实在现在这些事情都很常见,我认识太多人都在看这部电视剧,并认为里面某些演员很帅,在这里我不评判他人的审美,但我也不看这部电视剧,它的书也一概不接触,所以我无权对剧情评价。然而又有多少人知道这部书是抄袭的呢?如果不知道而看了,我认为这不是他们的错,但知道了还看,性质就不一样了。




再讲一件小事,前几年学校里布置了一次作文,后来年级里发了四五篇范文,拿到范文的时候我们班有好多人都惊呼这些中有两篇“似曾相识”,竟是某作文网上的原文。之后跟语文老师说的时候,那几篇范文的“作者”的老师说了一句:“我看着也不像他们在写的。”我的同学们之所以知道这是网上来的,是因为他们也查了,但是区别是,他们仍然选择了自己写,而不是抄袭——即使他们的文章可能并不优秀。




每一次人们包容了这种抄袭,都会有许多作者的汗与泪被践踏,这是非常可悲的,而这种事却天天都在上演。抄来的永远都不是自己的,抄的人心里知道,但他们被欲望蒙蔽了双眼,殊不知名誉与信任这种东西,一旦没了,就很难再来。在现在,即使有些抄袭被曝光,他还保有一定量的读者或是观众,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现象,也很不正常。如果没有一些强制性措施,这大概是很难有所改观的。




最后,我朋友没有买那本书,但还有很多像她一样的人会买,所以抵制抄袭的路还很长,也不知道何时是个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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